招聘对象
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,全日制专科及专科以上的毕业生及在职、非在职人员。
招聘条件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且年满18周岁,35周岁以下(1988年9月28日以后出生);
(二)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和法规;
(三)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;
(四)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;
(五)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、专业知识、工作能力,以及获国家认可的学历、学位;
(六)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。
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:
(1)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。
(2)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。
(3)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,尚未解除的。
(4)机关、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。
(5)曾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资格的人员,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。
(6)其他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。
证件(证明)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(证明)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,视为不合格,资格审查以最后复审为准。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
招聘办法
本次招聘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实施,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,按照发布招聘公告、报名及资格审查、笔试、资格复审、面试、体检、公示、聘用等程序向社会公开招聘。
招聘程序
(一)发布招聘公告
在大宁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,时间为7个工作日。
(二)报名与资格审查
1、报名时间:截至2023年9月28日
(上午8:00—12:00,下午14:30—17:30)
2、报名方式:现场报名
3、报名地点:大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二楼人事股
4、由招聘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。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如实填写《2023年大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》,凡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取消本次报名资格。因信息填报有误,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,责任由报名者自负。
5、报名所需有效证件和材料:提供《大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》(见附件2)、本人身份证、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、档案存放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、近期免冠1寸红底照片3张。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、各类证明统一使用A4纸。
考试
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,综合成绩=笔试成绩×60%+面试成绩×40%(笔试成绩、面试成绩、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,尾数四舍五入)。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。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,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。
1.笔试
(1)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,总分为100分,考试时间为120分钟。
(2)笔试时间和地点:见准考证。
(3)命题和阅卷: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。
(4)笔试内容:
本次考试采取1:1比例开考。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常识、卫生政策法规、公共卫生管理、公共医学基础知识,采取闭卷方式进行(时间另行通知),考场、考号随机编排。
(5)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,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。
2.资格复审
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: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;不足1:3的,按实有人数确定,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,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。
资格复审时,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。提供《大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》(见附件2)、本人身份证、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、档案存放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。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,资格复审时间由县卫体局另行通知。
3.面试
(1)面试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。
(2)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、地点、形式等另行通知。
(3)面试命题和评分委托专业机构组织进行。
(4)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,总分为100分。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、综合分析能力、逻辑思维能力、临场应变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、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。
(5)面试过程将全程录音、录像,面试成绩当天予以公布。